根據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度黃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達線人員成績、資格復審及加試、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達線人員成績
1. 按照“保證遴選人選基本素質、保證現(xiàn)有職位有合適的競爭人選”的原則,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不低于55分。
2. 筆試達線人員成績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
1. 對象。從同職位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加試的職位,職位計劃數(shù)為1-2人的,人選數(shù)與職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6:1;3人以上的,人選數(shù)與職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5: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見附件2)。
2. 時間。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
3. 地點。各遴選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具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3)。
4. 資格復審材料。資格復審工作由遴選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任免機關和縣(區(qū))委組織部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本人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3)本人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4)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證明(原件);
(5)在本級機關工作年限證明(原件),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還需提供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滿5年的證明材料;
(6)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選調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加蓋組織部公章的選調生錄用審批表或選調生錄用文件(復印件)、鍛煉期滿證明(原件),報考非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選調生需提供在本級機關工作年限證明(原件)。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或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證明材料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的,按照同職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后如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對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選,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等相關事項。
三、加試
加試時間安排在面試之前,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為面試合成成績。加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請密切關注黃山先鋒網。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考官為7人,滿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shù)少于或等于職位計劃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請密切關注黃山先鋒網。
五、有關注意事項
1. 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相應環(huán)節(jié)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2. 各遴選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本次遴選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職位的具體要求,認真進行審核把關。資格復審結束后,將資格復審人員詳細情況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委組織部。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力、自行放寬條件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有關紀律規(guī)定嚴肅處理。
3. 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舉報。
舉報電話:0559-2355602。
附件:1:2024年度黃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達線人員成績.xls
2:2024年度黃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xls
3:2024年度黃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xlsx
中共黃山市委組織部
2024年10月17日
來源:http://www.hsxfw.gov.cn/gwygz/9211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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